2022-03-09 11:23:57 来源:河南市场监管周报
为加强鹤壁市食品生产许可证后监督管理工作,日前,鹤壁市市场监管局探索开展食品生产许可证后监督检查。
在充分调研论证、座谈交流、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鹤壁市市场监管局在全省率先出台了《鹤壁市食品生产许可证后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试行)》,对食品生产许可证后监督检查进行规范。明确检查时限,在企业获得生产许可证3个月后12个月内完成首次证后监督检查工作;明确检查重点,以环境卫生、设备设施、工艺流程、检验检测等许可标准及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存在问题整改情况为重点检查项目;明确等级划分,证后监督检查实行分级管理,按照监督检查结果,将企业评定为优良、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4个等级;明确职责分工,市局负责组织实施证后监督检查,县(分)局配合市局做好此项工作,具体负责辖区企业等级评定、动态调整及证后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处置等。
初步建立由省(市)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监督管理、综合执法、检验检测等人员组成的鹤壁市食品生产安全监管专家库,指派2名人员组成检查组,必要时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实施证后监督检查。县(分)局依据监督检查结果对企业等级予以动态调整(下调或上调风险等级)。
强化监督检查结果运用,检查结果作为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动态调整的重要依据,结合日常检查、飞行检查、体系检查等一并进行。同时,按照《河南省食品生产许可核查员日常评价和年度考核办法》,对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的效率和结论(核查员的现场核查能力、素质以及廉洁情况)进行评价,建立鹤壁市食品生产许可核查员考核和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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