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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明确本土人才 学历学位提升补助发放办法

2022-08-08 08:39:34        来源:山西晚报

8月4日,山西晚报记者从太原市人社局获悉:近日印发的《本土人才能力素质提升补助发放办法》明确,对本土人才学历学位提升和高技能人才提升将给予补助。“太原市人才补助(贴)申报系统”将于近期开通,具体申报时间请留意关注“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办法》称,本土人才能力素质提升补助实行全年申报、季度发放,每人每年可申报一次。凡2018年1月1日后取得学历学位或职业资格证书、能力素质提升期间在用人单位在职在岗(企事业单位人员须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具有太原市户籍、单位注册地在太原市域内的符合条件的本土人才均可申请。

各类企业、市县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市县民政部门登记发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市司法局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在职(聘)人员,取得上一级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可申请学历学位提升补助。

取得“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所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可申请高技能人才提升补助。

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每年补助2万元;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每年补助3万元;取得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每年补助1.5万元;取得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每年补助2万元。补助发放时间均为2年。

关键词: 事业单位 律师事务所 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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