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01 08:52:10 来源:韶关日报
打造“三种场景”拓宽纠纷解决渠道
“感谢法院和司法所一起帮忙调解,将这件困扰我们半年之久的烦心事解决了。”在梅坑镇网上巡回法庭现场,潘姨送来锦旗,感激地说道。
原来潘姨和李姨为同村邻居,双方因矛盾纠纷产生肢体冲突,潘姨不小心将李姨手指弄骨折。后双方一直未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梅坑镇网上巡回法庭挂点法官余燕菱了解到这一纠纷后,遂联合梅坑镇司法所所长从情与法方面入手,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谆谆劝导。一边是陈所长在调解室与潘姨及其家属进行耐心劝解。另一边,余法官对李姨及其家属进行释法明理。
最后在余法官和陈所长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潘姨家属支付赔偿款,李姨亦出具谅解书,双方矛盾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近年来,新丰法院通过“巡回法庭+人民调解员+综治中心+村社干部”的办案模式,构建“巡回+”办案“现场场景”,在未设人民法庭的4个偏远乡镇设立网上巡回法庭,同时充分发挥本地干部对纠纷当事人的熟悉度和影响力,灵活运用法理情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2022年1-7月,网上巡回法庭共接待群众咨询275人次,诉前化解矛盾纠纷60宗,率先在全市实现网上巡回法庭全覆盖。
除了构建“现场场景”外,新丰法院还通过“固定场景”“线上场景”等方式,拓宽纠纷解决渠道。
新丰法院充分利用诉讼服务中心硬件设施,整合相关行业调解组织资源,建立诉调对接“固定场景”。如在法院设立诉调对接中心,有相应的服务窗口和调解工作室,主要围绕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医疗卫生、物业管理、土地承包等纠纷多发领域,为群众提供先行诉讼辅导、诉前委派调解、立案繁简分流、诉中委托调解等“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
对于不便到场或因疫情影响无法到场的当事人,新丰法院则打破时间和空间限制,通过“线上场景”多元化解。
“之前我还担心会因为疫情影响延期开庭,没想到云上法庭这么方便。操作简单,能够很清晰看到法官和对方的画面、听到声音,和在线下开庭大同小异,但是却比线下开庭方便很多。”庭审结束后,彭某在电话里和书记员说道。
家住湖南的彭某近期通过“云上法庭”隔空参加庭审,不仅省去来回奔波的诉累,还减少了因疫情带来的风险和不便。当天,书记员提前上传好证据材料,调试好云上法庭设备,并耐心指引双方当事人登录“云上法庭”系统。不一会儿,法官、原告、被告同框画面便显示出来,庭审顺利进行。
在法官释法明理和耐心调解下,彭某与余某的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得到化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确立调解协议。
新丰法院以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云上法庭为依托,打造网上立案、网上送达、网上调解、网上开庭等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诉讼模式,打破时间和空间限制,让群众感受到便捷、高效、贴心的司法服务。2022年1-7月,该院网上立案227件,网上开庭182场,网上调解案件428件,“指尖诉讼”让司法更便民。
规范“三种流程”提高纠纷化解效率
新丰法院不仅注重拓宽纠纷解决渠道,还通过进一步规范、优化诉讼流程,提高纠纷化解效率。
“你好,刚刚我查看了您提交的资料,已经齐全了,符合立案条件。现在想征求一下您的意见,是否愿意进行诉前调解?相对诉讼而言,诉前调解更有利于节约诉讼成本和时间……”在诉讼服务中心,导诉员小潘贴心地告知前来立案的当事人。
新丰法院通过完善纠纷解决告知流程,明晰诉讼和调解的特点,引导当事人在立案登记前选择最适宜的方式解决纠纷。同时,实行“一件事一次办”制度,对符合立案条件、手续齐全的立案请求予以一次性办理,对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应提交的材料,减少当事人往返行程,推动便民服务跑出“一次办好”法院速度,当场立案成功率达99%以上。
“我们不断健全诉前调解和鉴定流程,在立案登记前发放《诉前调解告知书》,通过委派调解、行业调解、专业调解等方式对矛盾纠纷先行开展调处工作,并将鉴定程序由诉中前移至诉前,节约诉讼时间,降低诉讼费、鉴定费等经济成本,减轻当事人诉累。”诉讼服务中心负责人表示。
目前,累计发放《诉前调解告知书》727份,获得当事人肯定和好评。
对进入到诉讼程序的案件,通过完善繁简分流流程,不断提高审判质效。建立普通程序、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等多层次诉讼制度体系,对调解不成的民商事案件实行繁简分流,通过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督促程序以及速裁机制分流案件,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2022年1-7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和简易程序案件共605宗,适用率达62%。
组建“两支队伍”壮大解纷工作力量
新丰法院结合本院实际,按照团队化建设思路,整合诉内、诉外解纷资源,组建与受理案件类型相适应的调解团队和速裁团队,确保诉前调解、繁简分流和诉调对接工作有序推进,高效妥善解决各类矛盾纠纷。目前,新丰法院建立了1个调解团队和1个速裁团队,2022年1-7月,速裁团队审理民商事案件338件,结案284件,结案率84%。
“贵公司和东莞某有限公司的案件标的达1.6亿元,诉讼费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坚持起诉会加大公司的还款压力。”新丰法院专职调解员温叔说道。在调解新丰某水泥公司和东莞某有限公司的借款合同纠纷过程中,温叔耐心地与双方述法理、讲情理,将当前企业面临的困境向双方述明,以便双方互相谅解。在温叔引导下,双方对彼此的资金往来进行梳理,在了解到东莞某有限公司的实际困难和还款诚意后,新丰某水泥公司同意在总金额上进行折抵,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东莞某有限公司同意偿还1.2亿元,新丰某水泥公司撤回对东莞某有限公司的起诉。
据了解,新丰法院坚持把政治立场坚定、审判经验丰富、善于做群众工作、责任心强等要求作为选派专职调解员硬条件,优先从退休法官、司法辅助人员中选优配强专职调解员队伍,温叔便是4名专职调解员之一。2022年1-7月,专职调解员共调撤案件310宗,调撤率38%。
对接“四个主体”凝聚多元解纷合力
对接综治平台化解身边小事,聚焦“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治理目标,新丰法院充分发挥基层人民法庭、司法所、派出所等立足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建立“庭所共建”联动联调合作机制,将解纷触角延伸至基层社会治理“神经末梢”。近3年,基层人民法庭与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联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00余宗。
位于新丰县马头镇的唐某甲和唐某乙的房屋相邻而建,双方因两屋之间的排水沟问题产生纠纷,唐某甲想填平水沟建造围栏花圃,而唐某乙则认为填平水沟后势必会影响排水,为此双方一直争论不休,矛盾不断激化。
“填平水沟对他家排水肯定有影响,看大家能不能各自退让一步?都是左邻右舍,互相理解一下。”在进行调解时,马头人民法庭联合当地派出所和司法所组成调解小组不停对双方进行释法明理,从法理情角度打开双方心结。最后,在联动调解下,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约定将两人房屋之间的水沟改为暗渠,并在上面修建花基种植观赏植物,美化双方居住环境。
这是在新丰法院与新丰公安局、新丰司法局建立“庭所共建”联动联调合作机制后,三方便在第二天及时就地化解一起相邻关系纠纷,发挥“庭所共建”联动联调作用的有益尝试。
几年间,新丰法院还主动与公安、工会、侨联、卫健局、人民银行等单位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和签署合作备忘录,加强各行业纠纷调解组织的有机衔接,形成联动调解合力,明确调解范围和流程,推动多元社会解纷资源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目前,新丰法院已联合多部门分别挂牌成立涉侨纠纷、医疗纠纷和金融纠纷调解室。
此外,新丰法院还积极对接人民调解化解民生诉求,构建“法官+基层调解组织”的工作模式,新丰法院设立22个村(社区)法官工作室,扩大解决纠纷的范围和规模,派出法官113人次深入基层与村(居)委开展多元解纷及诉源治理工作,加快“无诉”乡村(社区)建设步伐。近三年,法官工作室联合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多元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00余宗,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您好,我这边是市仲裁办,新丰法院委托我这边对您这宗交通事故案件进行调解,现在咨询您是否认可许某2个十级伤残的认定?”在市仲裁办驻法院办公室里,调解员通过电话耐心地对一宗交通事故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
原来许某诉至法院要求吴某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共16万余元,同时对伤残申请司法鉴定。收案后,该院将该案委派给市仲裁办进行调解。市仲裁办调解员经向法院了解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计算依据和相关法律法规后,发现该案关键点在于被告是否同意原告2个十级伤残的认定。
想到这个关键点后,市仲裁办便向保险公司说明许某的诉求以及询问其是否认可许某2个十级伤残的认定。同时,向双方当事人说明司法鉴定耗费时间比较长,还会产生一笔不小的费用。经过释法明理,保险公司对许某提交的2个十级伤残的认定和大部分诉求表示认可。许某也同意不申请司法鉴定。
在此基础上,考虑到许某在新丰、吴某在英德,保险公司在佛山,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同时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减轻大家诉累,市仲裁办调解员决定通过线上调解的方式进行远程调解。最后,经过多次沟通协调,许某同意保险公司赔偿13万余元,并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通过对接仲裁机构化解民商纠纷,创立诉仲对接合作机制,与市仲裁办签订共建民商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协议,在法院设立市仲裁办专门的调解办公室,推动市仲裁办派出专业调解人员进驻法院,充分发挥市级资源高效率、专业化、低成本化解各类民商事纠纷的作用。2022年1-7月,共委托市仲裁办调解53宗案件,其中成功调解民商事纠纷22宗。
2022年1月以来,新丰法院通过深化多元解纷机制,诉前化解各类矛盾纠纷458宗,解纷化解率在全市排名前列,推动更多矛盾纠纷及时、高效、源头化解,打造基层诉源治理新格局,为新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上一篇:武江区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效 转化成为民服务实践
下一篇:最后一页